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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嘉義市溫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
114年度『快樂建研、獅愛助學』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辦法 

一、就讀於嘉義縣市高中以上,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:

  1. 113-1成績達75分以上。
  2.  家境清寒者。

二、獎助學金新台幣五千元。

三、申請獎助金應繳交下列文件:

  1.  申請書一份。
  2.  成績單一份。
  3.  校內外專業表現證明一份。
    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,低收入戶者繳驗鄉鎮長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。

四、申請期限:自即日起,至114年3月10日止。

五、核准之獎助學金,由本基金會舉辦〝114年度快樂建研、獅愛助學、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頒發典禮大會〞,所有申請獎助學金之學生,須於規定期間內參加領取,並協助當天活動志工,無故不到者視同放棄。

六、核給獎助之學生如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除停止其獎助外並得向家長追繳該學期之獎學金。

  1. 品行不良或違反學校紀律遭受勒令退學或轉學者。
  2.  偽造變造申請獎助之證件者。

七、申請學生依照以下比序排列錄取:

  1.  成績。
  2.  身分證明。 
  3. 校內外專業表現。

八、114年3月23日早上8點到中午12點,活動地點:嘉義市文化中心音樂廳  ,地點:嘉義市忠孝路275號

九、文件依規定格式逐項填寫,遺漏或逾期申請不予受理,各項文件不予退還,表件完成後繳交科辦姿秀老師。


嘉義市114年清寒優秀獎助學金申請書
114年度『快樂建研、獅愛助學』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辦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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